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九章 临时救助第五十四条有效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救助:(一)发放救助金;(二)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依照前款规定给予临时救助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以协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对不符合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慈善项目、社会募捐、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