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旅游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旅游活动中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妨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旅游者违反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游客不文明旅游记录系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