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安全、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旅游交通路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科学设置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或者自助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向旅游者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客流量预警、餐饮、住宿、购物、医疗急救等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