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旅游交通路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科学设置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或者自助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向旅游者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客流量预警、餐饮、住宿、购物、医疗急救等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