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法建设当事人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