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