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