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回收、利用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