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有效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