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依法通过划拨取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