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技术秘密保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技术秘密保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保护内容和范围;(二)保护期限;(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违约责任;(五)其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