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技术秘密保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秘密保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护内容和范围;

(二)保护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