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个人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