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鼓励自贸试验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国内外一流科技创新资源合作。鼓励各片区管理机构在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科研经费包干使用、科技项目开放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为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创业与发展平台。
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强科技与经济的国际交流和融合发展。发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作用,支持落户自贸试验区的企业、机构与东盟国家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