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地方金融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规则开展业务,遵守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控制风险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