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信息管理平台,纳入智慧城市管理,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查询和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