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