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学校指导第三十七条有效中小学等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课时和作业量的规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人睡眠、文体娱乐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