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二章 政府主导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家庭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