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