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第九条有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