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七章 住房救助第二十九条有效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