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写适合不同对象的国防教育基础知识教材。

省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组织编写辅助性、补充性国防知识读本,并报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