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内容与方式第十六条有效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活动,应当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军事训练的时间、科目和强度,制定安全预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