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曝光、批评和谴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车站、码头、影剧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刊播公益广告。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