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行业、文明服务品牌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