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保洁工作责任制,提高机械化清扫比率,推行低尘或者无尘作业方式。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合理安排洒水或者喷雾频次,确保道路清洁。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易扬尘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加大对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的机扫及冲洗频次。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