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六章 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和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政策措施,扶持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制定节约用电计划,推广和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淘汰高耗电设备,优化供电用电方式。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