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渔业生产者应当保证渔业船舶的设施和卫生符合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遵守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