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