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第十九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具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