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下水超采区域自备机电井关闭计划及方案。限期关闭城市水景观取用地下水的机电井。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