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