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第二章 邮政服务第十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及时、准确、安全投递信件,保证信件的寄递质量。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