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四章 绿色发展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需要,编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负面清单,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