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露天烧烤影响环境卫生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