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奖励、优待保障制度,对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奖励和宣传,对需要帮助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给予优先帮扶。

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