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十九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应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依法监督和批评不文明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师生的文明习惯,鼓励和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