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加快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搭建国际化创新发展平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服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