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取水许可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建设单位为保证生产安全需要临时疏干排水的,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利用所排水。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