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发利用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环境等用水需要。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