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第五十四条有效市政工程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