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政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地段和责任人员,加强对市政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发现窨井盖缺失、损坏的,市政工程管理机构或有关产权单位应当立即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当日内修复。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