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在河道堤岸上存放的抢险防汛物资,禁止擅自动用、转让和损坏。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