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每年十一月中旬至第二年三月中旬和法定节日、全市性重大活动的前十五日、后五日内,不准掘动道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