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掘动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因工程建设需要掘动城市道路的,掘动单位应当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市或者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掘动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定向市政工程管理机构缴纳掘动修复费,并在限定期限内掘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