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条有效生态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