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规划,编制本地的节约用水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