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四条有效用水单位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用水单耗高于用水定额的生产企业,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不得新增其用水指标。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