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全市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范开采、有效保护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