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牧民擅自销售自用采挖的砂石料,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