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县道以上公路跨越或者与水体并行的路、桥两侧应当建设防撞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应急防护工程设施,乡道和景观步行道应当做好与饮用水水体的隔离防护。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